第十三章 醉金陵之约-《穿书成了首辅的反派娇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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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叫你们掌柜的来!”

    老板刚进去,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就拎着一把长剑进了店。

    瞧那少年眼神清澈,暴躁的神情透出几分孩子气的可爱:“我要当东西!”

    晏锦洲一向最烦别人不耐烦:“等等嘛!掌柜进去替我取钱了!”

    十天听到声音,转头望向晏锦洲,却没认出她来,因而只是挑了挑眉,不再做声。

    随即听到“啪”地一声,少年重重将宝剑拍在桌上,怒气冲冲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掌柜出来。

    将银子递给晏锦洲清数,才转头哈腰问:“这位小哥,要当什么?”

    “喏,这把剑。”

    掌柜的拿起剑,好沉。仔细端详一番,却认出是把前几朝的宝剑。

    奇了。今日的好东西像长了翅膀一般,全都飞来了。

    掌柜的笑眼安抚少年不要激动,心里只当是个不懂事的孩子,“您要当多少银子?”

    十天站起身来,一副很急切的样子:“三十两金子!”

    吓得掌柜的差点没跌坐在地上。

    他险些要将手里的剑扔出去:“再好的剑也不是金子打的,怎么能值三十两?”

    小哥还是去别处问问。

    “不行,我急用!你当也得当,不当也得当。”十天怒将剑拔出鞘,架在了掌柜的脖子上。

    光天化日之下,这可是要明抢。

    指不定要惹官司上身。

    晏锦洲本来是微眯着眼坐着看戏,却没想到是一个要抢当铺的主儿,吓得捂住钱袋子就飞奔出了门。

    十天见当铺只剩下掌柜的、伙计们,更加肆无忌惮,直接一掌过去就把门给关的死死的。

    “可别乱来,有话好说,少侠!”

    “当不当?”

    掌柜的感觉脖子处一阵力紧了几分,害怕极了:“当!当!”

    除了这条命,钱财什么的都是过眼云烟。

    先给钱,再报官也不迟。

    况且这宝剑也是上层货,努力卖一卖吃亏不大。

    直到伙计扔过来一包金子,十天才松开手,大步迈出当铺,消失在人群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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